1.每年11月统计下年度退休人员花名册向院办公会汇报;
2.人事处劳资科根据国家和学校等文件精神,提前一个月向拟退休人员所在单位发出《退休通知单》和《退休审批表》(也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3.拟退休人员所在单位在接到《退休通知单》后,安排好工作交接等工作,部门领导应与拟退休人员进行谈话(具有正高职称的专职教师/科研人员可联系由分管院领导一起约见谈话,处级领导干部可联系组织部及院领导约见谈话),并在《退休审批表》中签署意见、盖章;
4.本人按照《退休通知单》中要求的上交时间,将填写完整的《退休审批表》送至人事处劳资科,同时上交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1寸或2寸)、身份证复印件、独生子女证(或复印件)、工作证等材料;
5.人事处审批后,在一个月内办完相关退休手续(主要包括通知财务处发放退休工资及福利、人事科减人、完善个人人事档案入档材料等)。
6.本人到离退休办公室处办理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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