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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刘栋       编辑:王大龙       复审:       终审:张杰       来源: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2-28 10:58:31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8 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上半年我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及方式。

考试科目包括科目一《高等教育学》、科目二《高等教育心理学》和科目三《综合》(包括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大学教学论、现代教育技术等),每科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科目一、科目二考试时间均为50分钟,每个科目包括70个单选题(每题1分)、20个多选题(每题1.5分)。科目三考试时间为70分钟,包括80个单选题(每题0.5分)、30个多选题(每题1.5分)和30个判断题(每题0.5分)。考试方式为机考,共组织两次考试。两次考试结束仍有科目不合格者,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及所有科目考试。符合《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免试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免试科目一和科目二。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第一次考试时间为4月1日—2日。设置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烟台大学、潍坊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等5个考点。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点

考试时间

山东师范大学

4月1—2日

曲阜师范大学

4月1

烟台大学

4月1—2日

潍坊学院

4月1—2日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4月1—2日

第二次考试时间为4月22—23日,在山东师范大学、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设置考点考点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安排,考场随机编排。考试时间根据报名人数做出适当调整。符合《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免试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免试科目一和科目二。有科目不合格者可参加第二次考试。两次考试结束仍有科目不合格者,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及所有科目考试。

二、考试程序

(一)考试申请。考生通过“山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学习有关课程,完成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必修课的方可报名。于3月14日—20日登录提交考试申请,未提交考试申请的考生,无法进行考试报名。其中,申请免试科目一、科目二的考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校审核。人事处于3月14日—21日通过系统对校考生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免试证明材料。

(三)考试报名与网上缴费。通过高校审核的考生登录系统进行考试报名和网上缴费,第一次、第二次考试报名缴费时间分别为3月14日—22日、4月11日—14日。

(四)打印准考证。考生于每次考试前3天,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结果。考生在完成答题并提交后,系统即自动显示本次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可在全部考试结束后,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

三、缴费标准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474 号)要求,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科目二每人每科次40元。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完成网上缴费(科目三不需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考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审核。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师资格考试是实施高校教师资格制度的重要环节,是新入职教师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对严格教师职业准入、规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提高教师队伍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通知教师按时参加报名考试。

(二)严格纪律,诚信考试。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考试诚信教育,将遵守考试纪律情况作为检视师德和聘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考生有违纪行为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有作弊行为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涉嫌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有关考试的具体事宜,请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老师,联系方式:18660111527

工作QQ群:799704995

 

 

 

人事处    

2023  2月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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