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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关于组建山东省教育技术装备专家库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刘栋       编辑:王大龙       复审:       终审:张杰       来源: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5-23 15:29:21      

各单位、各部门:

近期,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印发《关于组建山东省教育技术装备专家库的通知》,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学校相关专业教师、有关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及研究人员。

二、推荐类别

中小学实验室管理、阅读指导与图书馆管理、实验教学(物理、化学、生物、小学科学)、劳动教育与综合实践。

三、推荐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教育政策理论水平,师德高尚,治学严谨,乐于奉献,热心教育技术装备研究工作。

(二)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在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在省、市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三)业绩突出,近三年在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参与市级以上部门组织的课题研究项目1个。

(四)原则上应具有6年以上教龄,5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要求)。在全国、全省教育技术装备方面具有较大影响的优先推荐。

四、推荐名额

根据上级通知文件要求,各普通本科高校每校限推荐3人。请各单位限推荐1人。

五、选聘程序和办法

采取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省级遴选的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填写《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教育技术装备专家推荐表》(附件1)。各单位根据申请情况择优推荐,填写《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教育技术装备专家汇总表》(附件2)。

(二)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推荐人选,择优推荐上报。

六、 职责与任务

(一)协助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做好全省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为全省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积极推动教学方式变革,开展教育技术装备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三)积极参加教育技术装备教研、课题研究、教师培训、相关活动评审论证等工作,引领和带动广大教师参与实验教学、阅读推广、劳动教育综合实践等活动。

(四)积极参与新时代乡村振兴教育建设,参与“送教助研”、“送教下乡”活动,大力推动薄弱地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装备应用能力的提升。

(五)总结和推广教育技术装备应用经验,发现和培育教育教学成果。

七、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严格审核人选资格,推荐出具备良好政治素养、热爱教育技术装备事业、具有专业水准、富有创新精神的优秀人选,并做好本单位内的公示。

(二)请各单位汇总推荐人选信息,于2023年6月5日前将《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教育技术装备专家推荐表》(附件1)、《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教育技术装备专家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pdf格式)发送到邮箱:liud@sdyu.edu.cn。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31-58997109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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