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近期,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印发《关于组建山东省教育技术装备专家库的通知》,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学校相关专业教师、有关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及研究人员。
二、推荐类别
中小学实验室管理、阅读指导与图书馆管理、实验教学(物理、化学、生物、小学科学)、劳动教育与综合实践。
三、推荐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教育政策理论水平,师德高尚,治学严谨,乐于奉献,热心教育技术装备研究工作。
(二)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在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在省、市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三)业绩突出,近三年在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参与市级以上部门组织的课题研究项目1个。
(四)原则上应具有6年以上教龄,5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要求)。在全国、全省教育技术装备方面具有较大影响的优先推荐。
四、推荐名额
根据上级通知文件要求,各普通本科高校每校限推荐3人。请各单位限推荐1人。
五、选聘程序和办法
采取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省级遴选的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填写《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教育技术装备专家推荐表》(附件1)。各单位根据申请情况择优推荐,填写《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教育技术装备专家汇总表》(附件2)。
(二)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推荐人选,择优推荐上报。
六、 职责与任务
(一)协助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做好全省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为全省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积极推动教学方式变革,开展教育技术装备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三)积极参加教育技术装备教研、课题研究、教师培训、相关活动评审论证等工作,引领和带动广大教师参与实验教学、阅读推广、劳动教育综合实践等活动。
(四)积极参与新时代乡村振兴教育建设,参与“送教助研”、“送教下乡”活动,大力推动薄弱地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装备应用能力的提升。
(五)总结和推广教育技术装备应用经验,发现和培育教育教学成果。
七、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严格审核人选资格,推荐出具备良好政治素养、热爱教育技术装备事业、具有专业水准、富有创新精神的优秀人选,并做好本单位内的公示。
(二)请各单位汇总推荐人选信息,于2023年6月5日前将《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教育技术装备专家推荐表》(附件1)、《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教育技术装备专家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pdf格式)发送到邮箱:liud@sdyu.edu.cn。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31-58997109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