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度实验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实验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转发,请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本单位实验技术高级职称的报送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实验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主要受理各设区的市、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实验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实验师和正高级实验师职称评审。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参加职称评审,待有关通知发布时再予以转发。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山东省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4号)执行。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实验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21〕5号)参评实验技术职称。
三、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按照个人注册申报、各单位初审、学校审查推荐、逐级审核、呈报材料的程序进行。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10月21日前,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注册并填报有关信息。
2.申报人员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以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等说明。申报人员各项材料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2月31日;工作量、论文著作、科研专利、表彰奖励等材料正式发表或形成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
(二)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除需在网上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系统导出)一式10份;
2.1篇实验报告或1个实验方案;
3.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限同级别),另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5份。
五、材料报送
各单位初审完毕后,学校将组织开展审查及推荐,请于2023年10月23日前完成初审并将附件3《2023年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人员推荐信息汇总表》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东区116室,刘老师、郑老师,58997109),电子版发至邮箱szgl@sdyu.edu.cn,逾期不再受理。其他纸质材料待网上学校审核通过后报送。其他事宜请参阅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实验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执行。
人事处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