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
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的通知》(山青院党办字〔2022〕21号,以下简称《评聘办法》)及学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部署
请各单位各部门做好传达学习:
1.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学校统一组织评聘。
2.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由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部)组织评聘。
各单位根据本部门学科专业特点、教学科研水平、社会服务等实际情况,制修订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和办法。评聘标准和办法依照有关议事程序,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并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讨论、党政联席会通过后,于11月3日12:00前,将纸质版(一份,签字盖章)报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116室)备案,电子版发送至szgl@sdyu.edu.cn。
3.辅助系列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职务,由学校统一组织评聘。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最新会议通知要求,辅助系列中的图书资料专业由学校自主评聘,工程、实验、会计、出版、档案、卫生技术因不具备评委会组建条件,须委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参加社会化评审,评审通过后学校按照岗位要求予以聘任,具体工作安排请参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附件3),各系列详细评审公告请登陆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通知公告栏查询,并按照相关系列申报要求自行申报。
二、申报汇总
按照《评聘办法》、各院(部)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和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申报条件且拟评聘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以申报。
各单位对所有拟评聘人员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进行初审后,填写《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1),于11月10日12:00前,将纸质版(一份,签字盖章)报人事处师资科,对应excel表格发至szgl@sdyu.edu.cn。
三、学术检索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填报的代表性成果(论文、著作、智库报告,限3件)均须已经公开发表,同时由委托的学术检索机构进行真伪及重合率检索。
请于11月17日前,携《提交学术检索成果一览表》及待检测著作原件、论文和智库报告电子版(仅限word或pdf格式,成果材料出版时间精确到日)至图书馆五楼西侧学术研究中心5029室(联系人:杜蕾,咨询电话:58997299)。
四、信息填报
1.教师系列正高级及辅助系列
教师系列正高级及辅助系列(图书资料专业)评聘工作,将全程依托智慧校园-融合门户进行线上填报。线上填报主要分为两部分:“专业技术职务情况一览表”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量化得分表”:其中“专业技术职务情况一览表”填报将通过“融合门户-个人中心-报表中心”线上平台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量化得分表”填报将通过“融合门户-服务大厅-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量化得分表”线上平台开展。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严格按时间点填报。
2.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下
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下评聘工作,根据各院部实际,进行“一览表”线下填报。
五、资格审查、量化审核
(一)教师系列正高级及辅助系列(图书资料专业)
1.资格审查按照《评聘办法》执行。申报人员任职年限、教科研成果计算时间自现职聘用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教学工作量统计自现职聘用之日起至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末止。
2.申报人员携相关证书、成果材料等原件,至第一会议室(办公楼117室)进行校内集中量化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审核完成后,教师系列正高级和辅助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员将《一览表》(1份,A3正反面)打印后,至科研处、教务处复核,并在相应栏目签字、盖章后,报送人事处。
相关处室联系人:
科研处:于 斐,办公楼316室,电话:58997318;
教务处:李雪征,办公楼229室,电话:58997149;
人事处:刘 栋,办公楼116室,电话:58997109。
(二)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下
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审查及量化审核工作,由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部)负责。
六、同行专家鉴定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代表作须经科研部门审核后,由学校聘请至少3名校外同行专家对申报人员代表作进行同行专家鉴定(提交同行专家鉴定使用的成果须学术检索合格)。若代表作同行专家评价意见中有2/3及以上专家持否定意见,不再提交评价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进行评价。学术检索和同行专家鉴定结果作为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
七、部门材料报送
1.民主评议材料
民主评议会后,12月8日12:00前,各单位(部门)将本部门所有评聘人员《部门民主评议推荐报告》(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六公开监督卡》报人事处。
2.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下业内评价及推荐
各学院(学生工作部)按照程序要求,自主对申报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下人员实行专家评价,择优评定。业内评价委员会结束后,12月18日12:00前,将业内评价及推荐结果(《一览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汇总表》)报人事处。
八、相关说明
(一)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绿色通道(直聘、直通车、揭榜制)
1.“直聘”。符合直聘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报《一览表》,提请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人员报学校党委审批并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聘任。
2.“直通车”。“直通车”范围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与当年度评聘工作同步进行,申报时间、申报程序、申报渠道、公示公布等均与正常申报职称人员相同。
3.“揭榜制”。学校将以应用型建设需求为导向、根据我校面临的重大和急难任务制定“揭榜制”的项目任务,经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发布榜单(公布任务目标)。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皆可参与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揭榜;凡我校已正式获聘的副教授(副教授任职时间不限)并承担了厅级以上科、教研或教学项目,有一定教学科研工作能力的教师皆可参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揭榜。榜单发布另行通知。
(二)改系列
改系列评聘不占相应系列评聘名额。改系列评聘人员,根据现从事工作岗位,可以参评与岗位相适应的相应系列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改系列参评人员,除按要求填报《一览表》外,还须填写《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
(三)公示
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前公示,对评审结果进行评后公示。民主评议会议前,对经职能部门审核通过的,正高级申报材料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副高级及以下申报材料在所在单位(或部门)内公示。
(四)基本条件说明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重点考察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实行意识形态问题和师德失范、学术不端行为“一票否决”,对具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取消当年度申报资格、延迟1-5年申报资格直至取消现任教师职务资格等处理。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先行实施政治把关,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评聘人员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工作。
(2)来校工作前已获得教师外其他助理级任职资格,任助理级职务满2年且来校工作满1年人员,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其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同级改评讲师的,须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满1年。
(4)关于教学质量与效果评价,本次评聘按以下办法执行:
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下评聘,由各院部组织至少3名院部督导进行听课;正高级评聘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于11月上旬统一组织说课评价活动。
(5)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等8个职称系列和我省统一“以考代评”的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网络安全工程、饲料兽药工程等8个职称系列(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层级职称资格,由学校择优聘用。
(6)参评人员应强化诚信意识,实事求是地填写参评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凡在评聘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通过弄虚作假已被聘任者,予以解聘;出现以上情况,查实后按照省里及学校文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或行政处分。
九、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业内评价会议等工作流程按《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2)进行。
评聘过程所需相关文档材料,请至人事处网站首页左下方下载专区选择师资科,下载《职称评聘文档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涉及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为确保评聘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务必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
人事处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