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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级单位2025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郑洪蕊       编辑:郑洪蕊       复审:刘栋       终审:王黎峰       来源: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1-07 18:07:46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二级单位2025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党政管理部门、群团组织和教辅部门)。

2.教学单位。

3.本年度考核二级单位参考《关于调整内设机构(科级)的通知》(山青院党字〔2024〕7号,附件1

二、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机关部门、直属单位考核工作委员会,教学单位考核工作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任:魏艳菊

副主任:冯素玲 李玉英 于秀国 高洪海 张杰 陈龙溪

(一)机关部门、直属单位考核工作委员会

成员:丁 石瑞宝 范红伟

王洪强 王黎峰

(二)教学单位考核工作委员会

成员:丁 石瑞宝 范红伟 王洪强

温永慧 李亚光 王黎峰 王连峰

高珂强  袁单军 孙明岳

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冯素玲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

对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和教学单位的考核,根据《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校院两级管理实施办法》(山青院党字〔2024〕14号,附件2)、《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暂行办法》(山青院党办字〔2024〕22号,附件3)、《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机关部门、直属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山青院党办字〔2020〕67号,附件4)、《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学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山青院党办字〔2020〕68号,附件5)进行。

二级单位年度考核的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档次比例按有关文件执行,获评年度先进集体的可在分配工作人员优秀档次名额时按一定比例给予倾斜。

四、考核工作安排

工作安排详见《二级单位2025年度考核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6)。

五、考核办法及程序

(一)机关部门、直属单位的考核安排:

机关部门、直属单位的考核主要包括单位完成常规工作、年度指标、特色创新三部分,重点考核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实绩、管理及服务水平。其中,党的建设另行考核。

1.自评打分

各部门(单位)按《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机关部门、直属单位绩效考核办法》(附件4)中《机关部门、直属单位考核自评表》(附件7)、《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2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山青院党办字〔2025〕2号,附件8),对照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自评打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统计、撰写提交年度自评报告(1500字以内),自评报告应包括全部考核要点内容,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应当附证明材料,其中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特色创新情况需另外填写《202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9)、《2025年度单位(部门)特色创新成果汇总表》(附件10)作为相关内容支撑材料目录页对加分、减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未完成项和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事项,必须做出说明,并提供具体证明材料。自评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由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可向考核工作委员会申诉,申诉期为公示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

2.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由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自评材料、公示期间反映的意见建议等材料,组织审核打分。

3.服务对象评分

“服务质量”由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的不同,组织一定数量的服务对象为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测评打分。

4.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核算得分

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根据考核指标权重计算各部门(单位)得分。

5.学校领导综合评价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依据各单位年度实际工作、自评材料以及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核算得分情况给各部门(单位)综合评价。

6.考核等次确定

由学校机关部门、直属单位考核工作委员会确定考核结果,报请学校党委会审批,确定各单位考核等次。其中,党建考核排名不在前2/3的部门,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教学单位的考核安排:

对教学单位的考核分为基本目标(含党的建设)、业绩目标和特色与创新目标等3个关键指标,其中党的建设另行考核。

1.提交材料。各教学单位根据考核指标,撰写《年度绩效考核情况报告》,对各关键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逐项说明(2000字以内),并按照《二级单位2025年度考核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6)中考核材料提交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部门审核。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各教学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情况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按照《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教学单位绩效考核办法》附件5),组织专家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逐项审核打分。

3.复核。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各教学单位得分情况进行复核。

4.考核等次确定。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汇总考核结果,经学校教学单位考核工作委员会确认,报请学校党委会审批,确定各教学单位考核等次。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认真传达和学习学校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精神,及时部署、精心准备,严格遵照考核工作的要求和纪律组织实施,确保年度考核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考核中遇到的问题,各单位及时向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经汇总后报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研究处理。具体事项联系郑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5899748858997109)

(三)考核内容等具体事宜如有变化,以上级有关最新工作要求为准。


                   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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